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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並不代表適合,適合卻不排除喜歡
所以我常選擇適合的,而喜歡則留在特定情況。
怎麼說呢?
我喜歡綠色,但不會因此買一堆綠色衣物或配件,
圍巾
因為綠色不好配阿,再來我給人的感覺並不是綠色,
也不想呈現出綠色觀感(隨和、生命力、紓壓)。
退而求其次,選擇紅色。
衣服、鞋子、包包
紅色幾乎是綠色的相反呢!它是最刺激視覺感官的顏色,醒目。
另外給人的感覺多樣且矛盾,適合點綴搭配。
(熱情、積極、信心,警告、性感、成熟)
再來則是中間色、大眾色,黑色。
外套、衣服、褲子、鞋子、包包
我覺得黑色很有設計感,而且配什麼顏色都適合不突兀,
另外看起來顯瘦喔(個性、獨特、隱藏)
但
但
但
我身邊最常見(刺目?)的卻是粉紅色,(女生、溫柔、甜美、可愛)
睡衣、隨行杯、手機、手錶、鉛筆盒、外套、口罩...
結果這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pink就隨時出現在我眼前 (翻白眼)
寫到最後適合我的搭配是粉紅色,不討厭可以接受甚至給人錯覺。
所以說呢
喜歡與適合並不一定一樣,因此讓期望有落差
適合是現實考量與心中嚮往磨合出來的共識。
如何讓喜歡的變成適合我的?或許不該把喜歡放在心底,要展現出來並行動
總得試試看,否則空留遺憾。
什麼才是適合自己的?能接受它,並能隨心所欲地施展它的魅力。
希望總有一天我也能如此隨心所欲、無拘無束。
喜歡喝茶,不代表適合喝茶(欠扁)
喜歡貓,卻不能養貓(離題)
喜歡畫畫,卻懶的畫(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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