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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並不代表適合,適合卻不排除喜歡
所以我常選擇適合的,而喜歡則留在特定情況。
怎麼說呢?

我喜歡綠色,但不會因此買一堆綠色衣物或配件,
圍巾
因為綠色不好配阿,再來我給人的感覺並不是綠色,
也不想呈現出綠色觀感(隨和、生命力、紓壓)。

退而求其次,選擇紅色。
衣服、鞋子、包包
紅色幾乎是綠色的相反呢!它是最刺激視覺感官的顏色,醒目。
另外給人的感覺多樣且矛盾,適合點綴搭配。
(熱情、積極、信心,警告、性感、成熟)

再來則是中間色、大眾色,黑色。
外套、衣服、褲子、鞋子、包包
我覺得黑色很有設計感,而且配什麼顏色都適合不突兀,
另外看起來顯瘦喔(個性、獨特、隱藏)



我身邊最常見(刺目?)的卻是粉紅色,(女生、溫柔、甜美、可愛)
睡衣、隨行杯、手機、手錶、鉛筆盒、外套、口罩...
結果這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pink就隨時出現在我眼前 (翻白眼)
寫到最後適合我的搭配是粉紅色,不討厭可以接受甚至給人錯覺。

所以說呢

喜歡與適合並不一定一樣,因此讓期望有落差

適合是現實考量與心中嚮往磨合出來的共識。

如何讓喜歡的變成適合我的?或許不該把喜歡放在心底,要展現出來並行動

總得試試看,否則空留遺憾。

什麼才是適合自己的?能接受它,並能隨心所欲地施展它的魅力。

希望總有一天我也能如此隨心所欲、無拘無束。


喜歡喝茶,不代表適合喝茶(欠扁)
喜歡貓,卻不能養貓(離題)
喜歡畫畫,卻懶的畫(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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